根据《教师资格条例》《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精神,对申请教师资格人员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是教师资格认定的重要环节之一。
2022年4月8日,我校开展了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环节的工作,本次测评工作由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具体负责实施。人事处聘请了校内相关学科资深教师和教学经验丰富的专家,对64名非师范教育类毕业教师进行了课堂教育教学能力测评。

测评工作主要围绕课堂教学(实际授课)和课后说课两个方面进行测评。前者包括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 教学技能、教学效果及教学态度6个部分;后者包括教学思想和观念、教学理论知识的应用、所教学科的知识体系、教学常规及教学反思能力5个部分。重点考察申请人实现教学目的,组织教学实施,掌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方法等能力,讲解、提问、板书等技能技巧。测评满分为100分,其中课堂教学综合考核占60分,课后说课占40分。

参加本次测评的教师态度认真、对测评环节作了精心准备,从教学设计、实际教学和现场答辩环节,充分展示了自己驾驭课堂教学和科学设计的能力。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