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美术学院“实习实践教学基地”挂牌仪式在丽江市文化馆举行。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杨玲芳、市文化馆馆长习惠渊及相关负责人,美术学院院长戴杰、副院长张梅、办公室主任张磊及研究生代表参加了授牌仪式。

丽江市文化馆党支部书记、副馆长范永贞主持了签约仪式,丽江市文化旅游局副局长杨玲芳对美术学院一行表示欢迎并发表讲话。双方签订了《建立实习实践基地合作协议书》,戴杰院长代表美术学院向丽江市文化馆授予“美术学院实践教学基地”“云南师范大学艺术专业学位研究生实习实践基地”牌匾,并为市文化馆馆长习惠渊和研究馆员兰碧瑛颁发了“云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艺术专业硕士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聘书。

仪式结束后,戴院长一行与丽江市文旅局相关负责人就学院艺术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实习实践、校外指导、专业能力提升、校地合作等问题进行了沟通交流。丽江市文化馆党支部书记、副馆长范永贞表示,丽江市文化馆历来都有社会化合作的经验,本次与云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合作,希望能够助力发展群众文化,推动美术学院学生和丽江本地美术人才的培养。

戴院长表示,丽江历史文化悠久,有着非常丰富的民族文化资源,此次合作,将为美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校外实习和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搭建新的学习交流平台,进一步健全研究生培养体系,深化学院研究生对民族文化、民族艺术等方面研究,促进教学发展。同时,合作也将促进对丽江多彩民族文化的宣传,实现合作共赢局面,共同为培养社会应用型人才、服务地方文化艺术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双方将本着资源共享、相互支持、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为探索馆校协作互助的新模式,更好地实现馆校资源整合、优势互补。未来双方将在科学研究、文化传承、人才培养等领域进行深度合作,共同为学校人才培养和丽江民族文化传承创新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美术学院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