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全校师生整体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规范校内电动自行车管理,引导广大师生员工自觉遵章守纪、服从校内交通安全管理要求,建立起校内交通安全整体有序、局部无隐患的交通环境。12月21日上午,学校保卫处联合昆明市交警五大队、哈啰校园在呈贡主校区图书馆门口开展校园电动自行车通行证首发活动,昆明市交警五大队皮序东中队长、哈啰校园负责人陈福建参加首发活动,保卫处汪飞奇副处长和保卫处全体教职工全程参与此次活动。

活动开始前,保卫处汪飞奇副处长简要介绍了近期校园安全工作形势、校内交通安全管理和电动自行车集中办理通行证的情况,重点强调了严格校内交通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学校将对校内现存的电动自行车在骑行、充电、停放等方面进行严格规范管理,最终达到“控制增量、减少存量”的目标,逐步消除电动自行车存在各类安全隐患,共同创建“文明交通人人有责,安全交通人人有为”的良好校园交通环境。

本次电动自行车通行证首发活动旨在落实《云南师范大学电动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相关规定,采取全程直接面向全校师生发放方式进行,为广大师生面对面普及了校内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传授了正确识别国标电动自行车和超标电动自行车的相关知识,发放了经审核合格的校园电动自行车通行证和交通安全宣传材料,现场帮助师生粘贴了校园电动自行车通行证,进一步宣传了今后只允许已经办理过校园电动自行车通行证的车辆在校园骑行,并教授了师生如何识别限制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常识,还采用发放纪念品、悬挂横幅、学生代表发言等多种形式对如何遵守校内交通安全进行了倡仪和宣传。

此次电动自行车通行证首发活动,共发放1537份校内电动自行车通行证,后期办理的电动自行车通行证将由保卫处陆续进行发放。现场办理过程中,师生员工进行了广泛的交流,普遍认为,本学期校园电动自行车整体治理手段有前瞻性和实效性,通过一系列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组合拳,有效降低校内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率和堵塞消防通道等安全隐患问题的发生。持续做好此项工作将极大促进校内安全治理整体效能,也必将对平安校园建设和创建文明城市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
(保卫处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