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呈贡校区非机动车停放点内长期停放未使用的废旧自行车,占用了停放场地,影响其他车辆的正常停放,并形成安全隐患。经研究,决定于2019年4月21日进行清场处理。请车主于2019年4月21日以前对车辆进行重新登记保管,否则,将按废旧物品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云南师范大学保卫处 云南师范大学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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